后付费无线上网卡资费(不含国际及台港澳资费)
A、全国通用版
(1)、自购型(自购网卡):
套餐类型 | 套餐月租 (元/月) | 全国流量 | 超出套餐部分资费 |
沃3G-集客80元 | 80 | 1GB | 0.1元/MB; |
(2)、补贴型(送网卡):
套餐类型 | 套餐月租 | 全国流量 | 超出套餐部分资费 | 协议期 |
沃3G-集客150元 | 150 | 3GB | 0.1元/MB; | 18月 |
沃3G-集客200元 | 200 | 5 GB | 0.1元/MB; | 18月 |
沃3G-集客300元 | 300 | 10 GB | 0.1元/MB; | 12月 |
B、上海本地版(送网卡)
套餐类型 | 套餐月租 | 本地流量 | 全国流量 | 超出套餐部分资费 | 协议期 |
沃商务-特殊96元后付上网卡(送网卡) | 96 | 3GB | 500M | 流量:0.1元/MB; | 18月 |
沃商务-特殊186元后付上网卡(送网卡) | 186 | 8GB | 500M | 流量:0.1元/MB; | 18月 |
温馨提示
★ 不收取功能费,您只需交纳上网费和短信费用。
★ 上网费不区分本地、漫游,您在国内(不含台港澳地区)任何3G网络覆盖地区上网一个价。
★ 自2010年5月1日零时起,无线上网卡用户入网或激活当月按实际使用流量计费,资费标准为:0.100元/MB,当数据流量使用费(不含短信)达到80元(即流量到达800MB)后,自动按80元套餐计费,并执行套餐自动升级。次月起按80元默认套餐或用户所选套餐计费。
★ 所有已售出尚未激活使用的无线上网卡自2010年5月1日零时起,均执行新的入网或激活当月计费规定。
★ 您选择套餐的前提下执行套餐自动升级模式:(参见与传统计费模式对比表举例)
1)先扣除您所申请套餐内包含的数据流量,超出部分按照流量计费;
2)当原套餐月费与超出部分使用费用之和达到更高一级套餐月费时,自动向更高一级套餐升级;
3)下月自动恢复到您选择的套餐档。
★ 无论您选用标准资费或套餐,上网流量15G封顶。
★ 为体现资源公平使用原则,当月数据流量达到15G后自动关闭数据功能,次月自动开通。
★ 套餐自动升级与传统计费计算方法比较(以月使用7024MB数据流量为例)
预付费24GB半年卡
套餐名 | 费用 | 本地流量 | 国内流量 |
24GB半年卡 | 600元 | 20GB | 4GB |
温馨提示
★ 无线上网卡24GB半年卡套餐包含的流量在180天内有效。
★ 在此期间内,如套餐内包含的流量用完,则有效期提前结束。超过期限后,套餐未使用完的流量作废,不能再使用。
★ 本产品只允许使用激活,不允许充值激活。当用户首次上网时激活本产品,其它方式均不能激活。
★ 本产品使用激活后立即扣除套餐费用。
★ 本产品的默认有效期为产品激活次日零时起计算的累计天数。有效期到期后,用户充值后可以继续使用。